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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省级一流实践课程实践学习活动

作者: 时间:2022-06-20 点击数:

2022年闽南理工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与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共同探讨和展开省级一流实践课程《财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的持续建设,在黄爱玲院长的悉心指导下,课程指导老师王丽亮、詹荣花两位老师,同辅导员老师分别于6月14日和6月18日带领课程班级前往税务实践基地开展实践学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践课程建设安排

根据省级一流实践课程《财税专业实践与志愿服务》的建设目标及具体要求,课程组认真商议拟定课程建设计划。因受疫情影响,实践课程建设受到比较大的空间局限。但综合学生安全及课程目的要求双方面,以2021级财务管理1-2班为实践先锋,课程组组织开展了税务基地实践学习活动。拟定了闽南理工学院《财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课程外出实践学习具体计划,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实践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要求学生了解办税服务厅不同区域的功能设置和各窗口业务流程,如社保业务、综合业务、代开发票、纳税辅导、注销业务、税控发行等不同窗口的功能。

2.能力目标

掌握税务局办税中心各窗口业务流程,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个税APP汇算全流程实践操作。

3.价值目标

公民必须自觉依法纳税。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看,社会主义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社会生活中,每个公民都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享受服务就必须承担义务,就必须自觉纳税。

(二)基本要求

校外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和税务局的规章制度,服从带队教师和企业导师的安排,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思考,虚心请教。专业讲座期间,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与专家互动,加强理解。认真总结当天的实践学习收获与体会,完成实践学习总结不少于1000字。

(三)实践学习过程

实践学习过程以税务实践导师为主,引导熟悉纳税服务大厅,开展涉税业务相关视频学习,互动答疑,合影留念。

1.学习篇

2.合影留念篇

二、实践学习总结

校税共建《财税专业实践与志愿服务》一流实践课程实践学习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理论课程缺乏真是实践场景感知、容易忽视税务职业道德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税务政策变化大教材更新不及时、无法及时知悉最新涉税业务处理方式的变动等的不足。通过课程实践学习活动,让学生对税务办税大厅的业务模块有所了解,对办税业务流程有所熟悉,特别学习了解到税务大厅针对改善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特殊模块设置(如:大厅人流统计信息、自助办税、导税咨询等),为学生后期走上实践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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