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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学院创新学分、重新学习等相关工作学生动员大会

作者: 时间:2019-10-11 点击数:

财务与会计学院为了同学们能更加熟悉我院教学运行中的重新学习、学评教、通识课选课、创新学分等相关政策,确保我院学生能更加熟悉个人学涯规划中的种种环节,我院于2019年10月8日晚6时,在宝三教学楼307教室特此召开本次“财务与会计学院创新学分、重新学习等相关工作学生动员大会”。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江鹏飞老师、学院相关教学负责人王欢老师、林苇老师、财务与会计学院各班学生代表参与本次会议。

会上,学院负责人江鹏飞老师主要强调了以下三点:第一,学生能顺利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完成创新学分的认定;第二,若学生因错选、漏选知识通识课而造成学分不足就会导致无法顺利毕业;第三,未进行网上学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正常网上选课,也无法在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期成绩。

随后,学院秘书林苇老师为学生在创新学分认定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的政策进行说明、讲解。首先对2016级创新学分的认定情况进行公布,表明目前为止2016级认定创新学分大于等于2分的学生人数仅占2016级全体学生人数的50%,希望学生能够重视创新学分并在第七学期完成此项工作。并由此对创新学分认定的标准进行了详解:例如,英语口语成绩需b级及以上;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一系列项目;非本专业相关证书可依情况认定学分。

会议的最后,学院秘书王欢老师为学生讲解通识课选课、学评教、重新学习、免修申请、延长学制的注意事项:通识课为公共任选,如若成绩单上未出现相关课程成绩则为未通过;学评教是每位学生,包括毕业班都需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每位学生应以认真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教工作;报名重新学习的学生需在缴费后按照重新学习课程及时上课出勤;免修政策根据学生考取的证书进行认定,获取证书后需找相关学院负责人办理免修申请;学分未修满的学生需根据规定采取延长学制政策。

本次动员大会的召开提高了学生对于学院创新学分、重新学习等相关工作的重视并加深对创新学分和重新学习等相关工作的了解。随后还针对学生在校四年有可能遇到的学业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从现在开始,从实际出发,让学生更明白学涯规划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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